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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读者问26|中国古代有没有留下人体解剖著作?
我是孙轶飞,欢迎来到《医学文明300讲》。
又到了我们每周五的问答时间,感谢所有同学在课程底下的留言。今天主要来回答一位同学的问题,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,而且涉及了医学的重要分支——法医学,很值得我们详细说一下。
耿金
文章中提到,维萨里的老家靠近处决犯人的地方,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古代的收尸人、仵作和斩首人员,他们都是跟尸体打交道的人,那他们有没有留下人体解剖著作呢?
问题中提到的收尸人、仵作和斩首人员虽然都跟尸体打交道,但却是完全不同的职业,咱们一个一个说。
收尸人的两类职责
第一个是“收尸人”,这是负责给死者收尸、下葬的人。他们大致分两种:
一种是在死者去世后,负责举办丧葬仪式的人。在中国古代文化里,葬礼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礼仪,所以除了亲友,大部分时候还需要有特定的人员来操办葬礼。但不管是谁,他们显然都不会解剖死者的尸体,更不会留下解剖学著作。
如果你对丧葬领域感兴趣,得到电子书有一套八卷本的大部头书籍叫《中国殡葬史》,看一下确实能让你对我们的传统文化有更多了解。
而另一种收尸人,是负责处理无人认领的尸体的人。这个职业一般也只负责让死者入土为安,并不会解剖尸体。
仵作的检验职责与社会地位
第二个是要重点讲讲的“仵作”,这个职业跟中国古代法医史有很大关系。
在中国古代,一般只有当人非正常死亡、有冤屈、需要官府介入时,才需要仵作对尸体进行检验,所以仵作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中国古代的法医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古代人眼里,被官府的仵作尸检绝对算不上体面的事,这跟正常的下葬有本质区别。
也因此,在中国古代,仵作一直是个社会地位低下的职业。比如,唐朝诗人李商隐的书籍《杂纂》里就提到了所谓的“恶行户”,这一听就不是好词,而其中就包括仵作。
从五代到清代的职业变化
我们可以整体来看看中国古代历史上,仵作的从业范围变化,以及社会地位变化。
在五代及以前,仵作主要的工作是替人办丧事,办案只是兼职,他们也并不是官府的正式员工。如果有些人表现好的话,可以被封为“内仵作”,在官府需要的时候会优先雇佣他们。
到了宋朝,仵作不仅在验尸经验方面进步很大,而且验尸过程中承担的责任也变大了。他们虽然依旧不是官府的正式工作人员,但是在工作的过程中,如果仵作犯了错,受到的刑罚是按照正式工作人员来的。责任变大意味着重要性变大,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,仵作的地位有所提高。
到了明代,仵作终于成为了官府里的正式编制,是专门负责检验尸体的衙役了。而且明代仵作的业务范围也更大了,需要负责勘察现场、检验尸体、总结死亡原因,越来越有现代法医的样子。
乍一看,这似乎是社会地位提高了,但其实并没有。古代的官府里有“官”和“吏”,官管着吏。而明代的仵作甚至都算不上“吏”,他们仅仅是干苦力活的人。从事这个职业的人,还是那些在当时社会地位非常低下的所谓“贱民”。
到了清代,关于仵作的记载相对丰富了一些。当时的官方文献《清会典》里有规定,每个县里要设置一到三名仵作,待遇是每年三到四两银子。
当然,清朝的仵作社会地位一样很低。比如,《清史稿·食货志》里就说得非常明确,仵作和奴仆的地位是一样的。再比如,清朝末年的云贵总督沈秉堃就表达过这样的意思:仵作社会地位卑贱,收入相当菲薄,凡是稍微有点追求的人都不屑于从事这个行业。
写书动力与受教育机会
总之,在中国古代社会里,仵作一直都是社会地位非常低下的职业。这一点能帮助我们理解仵作是否能留下解剖学著作的问题。
首先,社会地位低意味着很难吸引人投身这个行业,且不说那些最优秀的人才,当时但凡能正常过日子的普通人,都不愿意当仵作。因为几乎没有什么职业自豪感可言,所以人们把这个行业的知识整理起来汇编成书的积极性,当然是微乎其微的。
其次,没人愿意主动当仵作,所以仵作往往是家族事业,代代相传。而这样的家族在古代社会里,根本没有阶层跃升的机会。要知道,在中国古代,人们想要提升社会阶层,科举考试是为数不多的途径之一,而仵作家庭出身的人连这个考试机会都没有。
比如说明朝有规定,仵作的后代禁止参加科举考试。清朝也差不多,《清会典》里规定得非常清楚,仵作家族在停止这项职业三代以后,子孙才能参加科举考试。而仵作本来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,离开这个行业连活着都困难,更不要说挺过三代之后还能去接受教育、参加科举了。
这么看下来,仵作一来因为地位低,没有写书的动力;二来几乎没有受教育的机会,就算想写书也力有不逮。因此,中国古代的仵作并没有留下相关的解剖学著作。不仅如此,在官方正史中,连关于仵作这个职业的记载都极其罕见。
宋慈与官员记录的法医知识
熟悉中国历史的人听到这里,会想到宋朝的宋慈留下的《洗冤集录》,这确实算是一部古代法医学著作,但是作者并不算是仵作阶层。
宋慈是朱熹的再传弟子,在公元1217年高中进士,然后进入仕途。他是以官员、学者的身份,完成的《洗冤集录》。那官是怎么接触到法医知识的呢?
我们刚刚说到,明朝的仵作业务范围变大了,需要勘察现场、检验尸体、总结死亡原因。而以上这些场景里,处理案发现场的人不仅仅有仵作,还有其他人,比如官员。
我给你举个例子,宋朝沈括的《梦溪笔谈》里有这么一个故事:
一个叫李处厚的人在庐州梁县做官,遇到了一起凶杀案,他去验尸,但是没有发现尸体受伤的痕迹,这让他很是为难。
在这个时候,当地的一个老仵作对他说,对于这种受伤痕迹不明显的尸体,其实很容易辨别,只要在中午阳光强烈的时候,用水浇尸体,然后把新做好的红色油纸伞罩在尸体上,这样就能看见受伤的痕迹了。
在这个红光验尸的故事里,原理是,红伞对太阳光起到了过滤作用,能让尸体伤痕的青紫色变得更容易被发现,确实具有一定的科学性。
但注意,这个故事所记录的主角并不是那个老仵作,他连名字都没有被写下来。主角是朝廷官员李处厚,而记录这个故事的沈括同样是官。从这个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到,中国古代官员确实有机会接触验尸现场,也因此有机会了解到当时的仵作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。
不止是宋朝,其他朝代也存在同样的情况。比如,元朝曾经颁布法令规定,遇到需要检验的尸体时,验尸官必须亲自到场,监督仵作的整个操作过程,而且必须确定导致死亡的原因,然后进行总结汇报。
总而言之,在中国古代的法医实践过程里,官员负责监督、总结和记录,因为他们往往是科举出身,不但有地位,而且有学问,这让他们有机会把实践得来的知识汇编成书,宋慈就是典型的例子。而仵作的社会地位非常低,他们会进行实际验尸操作,但是大部分并没有兴趣和能力创作图书。
维萨里的对照与刽子手预告
额外提一句,你有没有觉得,这和我们讲过的中世纪解剖课场景,有那么一点神似呢?教授坐在高高的讲台上并不动手,而由助手来进行实际操作。
这样一对比,你更能理解维萨里的特殊之处,他是以学者的身份来进行解剖操作的,相当于中国古代的官员去做仵作的活。既有实践经验、又有受教育的经历,所以他才能写出《人体的构造》这样的解剖巨著。
关于中国古代收尸人、仵作与解剖著作的关系,我们就讲完了,那刽子手呢?别急,等我们讲到18世纪末的时候,会专门有一节课来介绍刽子手和医学的关系。
法国大革命时期,刽子手桑松四世在巴黎砍下了几千颗头颅,而他的副业居然是治病救人的医生,这种反差感真是十分强烈。那时候我会给你讲清楚,刽子手这个职业和医学的关系。
好了,今天问答的内容到此结束,我们下周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