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课程目录

来源页 · 完整讲稿 · 153

153|约翰·亨特(2):解剖学家从哪获得尸体?

本课涉及
医学史约翰·亨特威廉·亨特解剖学尸体来源医学伦理
原课程讲首照片:石砌墓穴入口
原课程讲首照片:石砌墓穴入口

约翰·亨特不仅推动了医学的发展,也导致了英国盗墓活动的猖獗。

得到用户,你好。

我是孙轶飞,欢迎来到《医学文明300讲》。

昨天讲了约翰·亨特的早期经历,他在哥哥的影响下参与了医学研究。今天来说一段约翰·亨特研究过程中的黑历史,或者说是医学界的黑历史。

审判证言与尸体来源

我们从一次谋杀案的审判说起。在审判过程中,约翰·亨特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。有人问他,你是不是欧洲解剖尸体最多的人?约翰诚恳地回答道,自己在33年时间里解剖了几千具尸体。

我们今天的医生在医学理论上肯定是远超约翰的,但说到解剖尸体的数量,只怕现在的医生不如他的零头。那么,约翰的这些数量庞大的尸体是从哪里来的呢?

解剖学校的供给需求

这要从他的哥哥威廉开办解剖学校说起。

当威廉在伦敦开设解剖学校的时候,他立马就意识到,爱丁堡大学是自己最主要的对手。他曾经评价自己的老师门罗一世说:“如果他能得到更多的尸体,他可能会成为一个更好的解剖学家。”这句话说明了威廉对于培养解剖学家的认识,那就是一定要获得尽量多的尸体进行研究。

在这一点上,伦敦比爱丁堡有优势。爱丁堡是个人口很少的小城市,伦敦不但人口多,而且充满了贫困人口和无处不在的疾病,每天都会出现大量的尸体,而这正是威廉·亨特的优势。

回想一下我们之前讲到的三个小细节:

  • 第一,威廉的学校吸引了大量的学生;
  • 第二,每个学生都至少能得到一具尸体进行研究;
  • 第三,在没有冷冻技术的十八世纪,解剖学家只能研究新尸体,哪怕是在冬天,一具尸体也坚持不了一个星期。

这三点结合起来,能得出一个结论:在威廉的解剖学校蒸蒸日上的时候,必须要有源源不断的新尸体供应。

而威廉受过高等教育,举止优雅、衣着得体。随着他收入越来越多,和上流社会接触越来越多,自然要把这些见不得光的事情甩给别人。在弟弟约翰投奔他之前,负责购买尸体的是威廉的学生约翰·西蒙斯。而在约翰到来之后,还有谁比亲弟弟更值得信任呢?

就这样,精力充沛的约翰不仅要完成白天的工作,还要在黑夜里负责购买尸体。

从尸体交易到盗墓产业

那么,卖尸体的是谁呢?

其实从文艺复兴时期解剖学兴起以来,尸体来源一直困扰着解剖学家。有些解剖学家甚至解剖了自己家人的尸体,比如我们熟悉的威廉·哈维,传说他就亲手解剖了自己的父亲和妹妹。但是当他自己下葬的时候,却要求人们把自己的尸体用铅包起来,防止同行下手。

有需求自然就有人满足需求,从哈维生活的十七世纪开始,英国已经陆续出现了盗墓事件。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,死人身上的衣服和首饰都是财物,偷了就是犯罪。但是尸体本身却不算财物,于是盗墓贼会把所有东西都扔在棺材里,只偷一具赤条条的尸体去卖给解剖学家。

当然,就算是法律无法禁止,死者家属也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,盗墓贼如果被抓住,当场打死也是有可能的。所以当1748年约翰·亨特刚到达伦敦的时候,盗墓并不是普遍现象。

但是约翰来了,在他和哥哥源源不断的需求之下,盗窃尸体这种行为彻底失控,最终可以说形成了一个产业。盗墓贼从单打独斗变成了有组织的团伙,从盗窃尸体变成了抢劫尸体,最终引发了人们的恐惧和愤怒,伦敦甚至组织起了武装人员来保护墓地。

需要说明的是,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亨特兄弟参与了盗墓活动,但是他们的需求对盗墓活动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。

这种影响不止局限在伦敦。由于亨特兄弟等人对尸体的需求太大,这些盗墓团伙甚至跨地区作案,爱丁堡等地区也没能幸免。

更可怕的是,亨特兄弟还教出了很多学生,比如我们很快会讲到的、参与创办了美国第一家医学院的威廉·希彭。结果就是在十八世纪末,这种盗取尸体的做法被传到了美国,在当地也同样引起了民众的抗议。

盗尸团伙与社会纵容

在盗墓贼最猖獗的时候,他们只需要15分钟就能从浅坟里把尸体挖出来,即使埋得深、泥土硬,也只需要一个小时。一个专业的盗尸小团伙一晚上就能挖10具尸体。很显然,盗墓贼更愿意选择穷人的坟,因为这些公共墓地尸体集中,而且埋得浅、没有结实的棺材。

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,盗墓贼不但会贿赂守夜人,而且会把坟墓旁的鲜花和泥土放回原位。以至于出现过这样的事,盗墓贼打开棺材后发现是空的,因为同行已经先下过手了。有时死者家属怀疑尸体被盗,于是在坟地挖开一个个坟墓检查,然后他们惊恐地发现所有的尸体都丢了。

为什么没人管这种事呢?原因很简单,贵族的坟墓很少被盗,而且此时大英帝国疯狂扩张,贵族知道外科医生对于海军的重要性,所以假装看不见。就算是盗墓贼被送到了法官面前,但我们刚才说过,尸体不算财物,所以通常判罚很轻,作为幕后金主的外科医生愿意花这笔钱。

就这样,在约翰·亨特的事业蒸蒸日上的几十年里,英国盗取尸体的犯罪数量一路上涨。这种现象直到亨特去世39年之后的1832年,才因为《解剖法案》的颁布有所减少,我们以后会讲这个故事。

在约翰的一生里,他从来没有在明面上跟盗窃尸体产生关系,他也从来没有在自己的作品里提到尸体来源,只在他的一条笔记里写道:“我们在圣乔治的土地得到了一个健壮的男人。”这里的圣乔治就是指圣乔治墓地。

合法来源为何不足

那在当时,就没有可能合法获得尸体吗?有,但是不够用。

其实从1540年开始,理发师与外科医生行会就获得了皇家特许状,每年可以得到4具死刑犯的尸体,后来增加到6具。但这显然不够亨特兄弟用,而且亨特兄弟的学校是私人学校,根本就不属于外科医生行会,一个指标也没有。所以他们完全没有合法获得尸体的渠道。

而且分配给外科行会的尸体也不是轻松就能得到的。当死刑犯被处以绞刑的时候,一旦两脚悬空,犯人家属和外科医生就会一起冲上去。家属是为了拽犯人的脚,让他快点死、少受罪,而外科医生则是为了抢夺尸体。

两方人通常会扭打在一起,甚至变成一场大群架。当这种事情严重的时候,甚至会告到国王面前。

尸体完整与活埋恐惧

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没解决,我们刚刚说了,当时的英国人对盗取尸体是很恐惧的,为什么呢?

因为当时很多人相信,尸体完整才能上天堂,要是落到这些解剖学家手里,那就彻底完了。所以,刚才提到的皇家特许状未必是为了解剖学发展,更可能是为了对犯罪分子进行威慑。这相当于对死刑进行了强化,不但要剥夺犯罪者的生命,还要剥夺他们上天堂的权利。

除此以外,人们恐惧盗取尸体还有一个原因,那就是怕被活埋后又被盗取。

这事还要说到历史上的大瘟疫。当瘟疫流行的时候,人们会把大量尸体深埋。但是后来人们发现,由于医学诊断技术的不成熟,居然有些人还没死就被错误地活埋了。

所以欧洲人发明了防活埋棺材,在墓碑上挂个铃铛,绳子一头连着铃铛、一头通到棺材里面。如果发生了活埋事件,被埋者就可以呼救了。

而怕被活埋又进一步加重了对盗取尸体的恐惧,万一人还没死就被盗取,并被解剖学家下了刀子,那岂不是太冤枉了。你大概还记得,在十七世纪关于托马斯·威利斯的那一课里,我们就讲过这样的案例,托马斯发现自己要解剖的死刑犯尸体其实是个活人。

绞刑误判与民众恐慌

那么,这种情况常见吗?答案是,还真不少。

这就要说到绞刑的技术问题了。当时绞刑犯的死因主要有两种:

  • 第一种是犯人从高处落下,绳子会在一瞬间拉断犯人颈椎的关节,对脊髓造成损伤,死得很快而且没有痛苦;
  • 第二种则是因为绳子压迫了呼吸道导致窒息死亡,过程长而且很痛苦,这也是为什么刚才说,犯人家属会冲上去拽犯人的腿。

托马斯·威利斯遇到的就是第二种情况,犯人因为窒息、昏迷被误判死亡了。而在约翰·亨特生活的十八世纪,这样的情况依然存在。比如在1740年,一个17岁的小偷被吊在绞刑架上足足半个小时,但当解剖学家用刀切开他的胸膛时,小伙子惨叫一声醒了过来。

虽然这个故事有个好结局,小伙子死里逃生,被减刑为流放,但是这样的事还是引起了民众的恐慌。人们对于盗墓贼的行为越来越恐惧。

孕妇解剖与医学著作

说到这里,我们就知道那些孕妇的尸体是从哪里来的了,很显然大部分也是通过这样的非法手段得来。

在1750年,盗墓贼给亨特兄弟送来了一具怀孕大约9个月的孕妇尸体,这对解剖学家来说极其难得,因为我们之前说过孕妇几乎是不会被判死刑的。在盗取尸体变成一个产业之前,解剖学家是没有机会得到孕妇尸体的。

但是在约翰等人的需求下,这些盗墓的黑帮分子连孕妇的尸体也不放过。

有了尸体供研究之后,约翰抓紧时间进行了解剖,并由画家绘制了图谱。他的解剖工作是如此细致、如此让哥哥威廉满意,以至于威廉想到了一个宏大的计划,如果我能把怀孕各个阶段的孕妇尸体都凑齐,那不就可以完整地展示胎儿在子宫里的形态了吗?

就这样,在接下来的24年时间里,亨特兄弟在不计其数的尸体中研究,并最终完成了这个目标,这个几千来任何一个解剖学家都没有实现的目标。

1774年,威廉·亨特的著作《人类妊娠子宫的解剖学图解》出版,这是解剖学和妇产科学里程碑式的成果,只是很少有人知道它的背后是一段充满黑暗的历史。

总结

在威廉·亨特开办的学校里,约翰·亨特负责购买尸体用于研究和教学。因为这兄弟俩对尸体的需求量大,却没有合法的获取渠道,便从盗墓贼手里购买尸体。尽管这在客观上促进了解剖学发展,但也使得在英国盗取尸体成为了一个产业,引起了民众的恐慌。

思考题

这种违背道德但在客观上促进科学发展的案例有很多,你如何评价这种行为呢?欢迎你在评论区留言,让我们畅所欲言。

好啦,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,明天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