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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读者问37|“小病尽量不吃药”的观点对吗?

本课涉及
医学史综合征疾病命名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合理用药
原课程讲首照片:玻璃杯、药瓶、药片与颗粒
原课程讲首照片:玻璃杯、药瓶、药片与颗粒

得到用户,你好。

我是孙轶飞,欢迎来到《医学文明300讲》。

又到了我们每周五的问答时间,感谢所有同学在课程底下的留言,我们一起分享同学们提出的一些问题,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收获。

读者提问:综合征如何命名

莫竞荣

课程里提到的席汉综合征,为什么叫席汉综合征,而不是叫席汉综合症?

这是个专业问题,涉及到了疾病命名的原则。

首先要说明的是,一般来说“综合征”是个严格的医学术语,但“综合症”并不是。但是也有特例,比如中国香港特区医学界使用的是“综合症”这个术语,而中国台湾地区医学界使用的则是“症候群”。简单地说,在中文环境里,“综合征”是一种更常见的表述。

那么,什么是“综合征”呢?在最新版的《病理生理学》教材里是这么说的:“综合征(syndrome)是一组具有特定疾病状态的症状和体征。”这句话有点抽象,我解释一下。

症状体征与疾病命名

症状和体征这两个概念我们之前了解过,病人主观上能感受到的各种不舒服叫症状,而医生通过检查可以发现的病人客观表现叫体征。有时候,发病的原因可能并不一样,但是某些症状和体征总是会同时组合在一起出现,那么这一组症状和体征就被称为“某某综合征”。

从这个定义你能看出,综合征这个概念并不是从病因的角度去描述某一种疾病,而是从症状和体征的角度出发,去描述相同或者不同病因导致的一组相同的临床表现。

我给你举一个例子,有一种综合征叫“代谢综合征”,它包括了高血糖、高血压、高尿酸、血脂异常、肥胖等表现。代谢综合征并不是某一种特定的疾病引起的,而是遗传、环境、行为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这就是从疾病的临床表现去命名疾病。

此外,当然还可以从疾病的病因去命名疾病。比如阑尾炎,其中“阑尾”表示发病位置,“炎”则是指炎症性疾病,其中就包括感染性疾病,从名字能看出来阑尾炎是阑尾这个器官发生感染导致的,这是从病因的角度命名。

再比如冠心病,它的全称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,“冠状动脉”是发病部位,血管发生“粥样硬化”造成狭窄、进而导致心脏供血不足则是病因,这也是从病因的角度命名。

已知病因与名称延续

还要说明的是,综合征的命名强调症状和体征,所以哪怕是在病因并不清楚的情况下也能对病情进行描述,但这不代表所有的综合征都是病因不明的。

比如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,也就是艾滋病。它的病因是HIV感染,HIV直接攻击人体的免疫系统,此后会让患者出现多个系统、多个器官的病变,临床症状和体征相当复杂。可以说,艾滋病的临床表现是多维度的、动态发展的,因此使用综合征来进行描述更能体现这种疾病的复杂性。

而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这个命名,跟疾病命名的另一个原则也有关系,那就是尽量不要改名,要有延续性。

我们还用艾滋病做例子。这是一种发现历史并不长的疾病,它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被发现。在刚发现这种疾病的时候,人们还不能正确认识它的病因,只观察到它会让人体的免疫系统遭到严重破坏,所以按照临床表现将它命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。

后来人们虽然知道了它的病因,但是之前的名字不但正确反映了这种疾病的特点,而且已经被广泛使用,所以也就保存到了今天。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的英文缩写是AIDS,艾滋病是它的音译,所以其实病名的含义并没有变。

这种尽量不改名的原则在医学界很普遍,比如那些用医生和医学家名字命名的疾病。这种命名方式只能反映人们认识疾病的历史,跟病因、症状和体征一点关系都没有,虽然改名会更科学、严谨,但是和可能造成的混乱相比,还是保持现状更好。

比如阿尔茨海默病,虽然病因研究已经有了很大进展,但直到今天它依然用发现者阿尔茨海默的名字来命名。

多说一句,我们在上一周的问答说到了生物命名法,与疾病的命名相比,生物命名领域保持名字统一、尽量不变的原则贯彻得更好。所以生物界有很多看起来奇葩的命名一直没变,大概以后也不会变了。

综合征与席汉综合征的特点

现在,我们可以总结一下综合征的几个特点了:

  • 一是从症状和体征描述疾病,而不是病因;
  • 二是体现了疾病临床表现的复杂性;
  • 三是出于医学传承的原因,哪怕是明确了综合征的病因,也会尽量不更改它们原本的名称。

现在再看“席汉综合征”这个术语,我们就很清楚了。

  • 第一,它描述了一组全身内分泌系统功能衰退的症状和体征,所以叫“综合征”是合理的;
  • 第二,席汉综合征的临床表现相当复杂,所以叫“综合征”是合理的;
  • 第三,在1937年,英国病理学家哈罗德·利明·席汉(Harold Leeming Sheehan,1900–1988)最早描述了这个综合征,因此就以他的名字命名,并本着尽量不改名的原则保持至今,这也是合理的。

读者提问:病理学研究什么

莫竞荣

病理学是否就是研究病变的器官和疾病之间关系的学科呢?

这个说法大致没错,但是病理学研究的范围比这还要大一些,它不只研究器官和疾病之间的关系,也研究组织、细胞层面和疾病的关系。

根据最新版的医学教材,病理学的定义是这样的:“病理学是研究和明确疾病的病因、发病机制、病理变化、结局和转归的医学学科,目的是认识和掌握疾病本质与规律,为疾病诊治和防控提供科学依据。”可以看出,这个定义的范围相当大,疾病发生、发展的全过程都涵盖在其中了。

在我们的课程中讲到了病理学的创立,莫甘尼把疾病定位到了器官层面,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病理学研究就局限在器官。在之后的二百多年时间里,人们对于人体的认识越来越深入,病理学也随之发展,逐渐进入组织和细胞层面。所以在今天,这两个层面的变化也在病理学的范畴里。

在最新版的病理学教材里,第一章叫做“细胞和组织的适应与损伤”,从这个章节名你就能知道,今天的病理学已经比莫甘尼的时代进步很多了。

病理生理学与其他学科

那按照病理学的定义,是不是疾病发病机制的所有问题都在这个学科里了呢?也不完全是这样。因为还有一个学科叫病理生理学,它的定义是这样的:“病理生理学是研究疾病发生的原因和机制,尤其是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功能和代谢变化规律及其机制的学科。”

从这个定义看,病理生理学像是病理学的分支,只不过更加侧重“功能和代谢规律及其机制”。然而,在我国的学科分类里,医学是一级学科,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都是二级学科,它俩又是平级的。这大概说明了,病理生理学的内容相当丰富,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地位。

而在病因研究方面,这两个学科依然不能涵盖全部的内容。比如有机化学、生物化学、分子生物学等领域,就是在更加微观的层次上研究疾病病因,这是比器官、组织和细胞都更深入的层面。

总之,在医学领域,很多学科都涉及病因和发病机制的研究,病理学在其中涉及相对比较宏观的层次。器官和疾病之间的关系确实是病理学的研究范围,但组织和细胞层面与疾病的关系也被病理学包含其中。

读者提问:小病能不用药吗

戴嘉蒙

有些人主张小病尽量不吃药,靠自己的免疫系统来治愈。这样的观念正确吗?

这个观念不完全正确,我们分三点来解释一下为什么。

  • 首先,“小病”这个概念是相当模糊的,把很多疾病看成是所谓的“小病”,就有可能让病情延误,造成更危险的后果。所以不管是什么病,都要在明确诊断的情况下进行治疗。
    • 我给你举个非常典型的例子,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。普通感冒可以归类到所谓小病的范畴,因为它是一种自限性疾病。“自限性”的意思是说,不管治疗还是不治疗,经过一定时间的病程发展疾病就会自愈。对于普通感冒来说,这个时间大约是一周。
    • 因为普通感冒算是所谓小病,所以我们经常把与它相似的流感也当成是小病,这就大错特错了。流感的病原体跟普通感冒完全不是一回事,它俩仅仅是名字相似。以后我们会讲到1918-1919年的大流感,那次流感造成了全球几千万甚至上亿人口的死亡,虽然有当时医学水平不够发达这个原因,但这么大的死亡人数证明它真的不是什么小病。
    • 所以,如果把很多病情判断为小病,就硬抗,那还是有风险的。
  • 其次,对所谓的小病,用药也是有价值的。我们还用普通感冒来举例子,虽然它是自限性疾病,但是有些症状还是会让我们很难受,会影响我们正常工作和生活。在这种情况下,使用药物可以有效地减轻症状,让我们感觉舒服一点。
    • 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,不同种类的药物作用是不一样的,它们分别针对疾病发生、发展的不同环节。比如上呼吸道细菌感染时,使用抗生素的目的是杀死病原体,属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;而使用退烧药则是为了降低体温、缓解症状,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
    • 我们熟悉的很多感冒药,其实就是缓解症状,而不是治疗疾病本身。比如布洛芬,主要作用就是退烧、镇痛、抗炎,但不影响感冒病程。
    • 因此可以说,有些药物虽然并不是从根源上治疗疾病,但也有它的价值。
  • 第三,有些人对药物的副作用有很深的顾虑,所以想尽量不用药、少用药,这能理解,但这样的决定我觉得还是应该交给医生来做。其实每次给病人使用药物的时候,医生都会进行评估。天平的一边是疾病带来的危害,另一边是药物的副作用,只有当患者的受益大于风险的时候,医生才会选择用药。所以对药物副作用一味恐慌,是得不偿失的。

最后总结一下,用药的选择要建立在对病情的正确判断上。所谓“小病”的说法并不严谨,真有什么不舒服的话,还是要在医生诊断的情况下决定是不是用药。

好了,今天的问题就回答到这里,我们下周再见!